10月27日,距離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僅4天,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反恐怖主義法草案等多部法律,並擬以立法的形式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昨天審議的這幾部法律草案,適應改革和法治發展的迫切需要,正如有網民所說的:“很解渴。”為什麼“很解渴”?因為修法立法工作把握住了時代發展的脈搏,點中了社會需求的“穴位”,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意願。
  自1997年全面修訂刑法至今,17年來,加上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對刑法進行了九次較大修改。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著力調整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結構關係,而本次修正草案擬進一步減少死刑罪名,並有效增加“不敢腐”的法律震懾。
  刑法修正大修反腐法條
  【集資詐騙等9項罪名可免死】草案取消了9個死刑罪名:走私武器、彈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
  “這次取消的9個死刑罪名屬於經濟性非暴力犯罪,對於這類犯罪少用、慎用死刑是大勢所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說。
  【增加“財產刑”讓行賄人“吐出”不當獲利】現行刑法對行賄人處罰條款中,沒有涉及罰金的規定。此次草案中涉及對行賄犯罪的處罰條款中,多處增加了處以罰金的內容。
  “通過完善對腐敗犯罪財產刑的規定,使犯罪分子在受到人身處罰的同時,在經濟上也得不到好處。”黃京平說。
  【將腐敗的剛性數額標準改為“數額+情節”】草案將現行刑法對貪污受賄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具體數額的規定改為視情況而定。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認為,現行刑法是按照貪污受賄的數額來定罪,分為四個檔次進行判罰。但這畢竟是十多年前制定的,數額規定過死,有時難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做到罪刑相適應。
  【強制猥褻男性將入刑】現行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草案將這條中的“婦女”改為“他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指出,現代社會男人的性自由也需要受到保護,修改是針對強制猥褻對象擴大的情況作出的。
  【保姆虐待老人、孩子將入刑】在現行刑法只針對虐待家庭成員追究刑責的情況下,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追究刑事責任。
  阮齊林認為,現行刑法的規定範圍太窄。中國已進入老齡化,老人對非親屬關係的照料需求越來越大,比如雇佣保姆,或進養老院等。這些人對老人沒有撫養義務,但有照顧義務。
  【對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者加重處罰】草案將現行刑法中針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修改為“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阮齊林說,拐賣婦女兒童在我國屢禁不止,主要是有收買市場。“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
  【網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將入刑】草案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警情、災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將處以刑責。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李睿懿認為,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礎上,對於一些社會危害性很大、已經造成嚴重後果的製造網絡謠言行為,有必要納入刑事法律調整的範圍。
  行政訴訟法修正擴大民告官範圍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審議了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三審稿。
  專家指出,現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受案範圍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領域受到行政行為侵害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經過20多年的實踐,現在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已經不僅僅限於人身權和財產權,權利範圍在單行法中不斷擴大。
  根據各方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受案範圍中增加一項規定:“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同時,增加了相應的判決形式,規定法院可判決被告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擬將12月4日
  設為國家憲法日
  27日,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審議。
  決定草案指出,設定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草案將現行憲法公佈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設定為國家憲法日。
  擬建立國家
  反恐情報中心
  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草案)》,草案規定建立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和跨部門情報信息運行機制。
  據介紹,反恐怖主義法草案對有關工作體制機制責任和安全防範、情報信息、應對處置等手段措施做了規定,是一部包括權力與責任、實體與程序的專門性法律。
  在情報信息方面,草案規定建立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和跨部門情報信息運行機制,統籌有關情報信息工作。在應對處置方面,草案規定了建立健全恐怖事件應對處置預案體系。
  (原標題:減少9個死刑罪名、大修反腐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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